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麓云广场物业招租公告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刘艳芳 2017-08-01 09: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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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人”)拟对麓云广场物业大楼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广大投资商前来报名参与。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物业位置:位于湖南湘江新区核心区——梅溪湖国际新城,枫林三路与麓云路交叉口西南角。

  2、基本情况:麓云广场物业为3层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3688平方米(预测),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净高约3.9米,基本情况及配置如下:

  一层:室内总建筑面积约 1779.89平米,有5个出入口;

  二层:室内约1250.24平米,室外花辅露台约470平米,有3个出入口,可与梅岭公园主入口直通;

  三层:室内约658.36平米,室外露台约400平米可供使用,有2个出入口,可与梅岭公园主入口直通。

  3、本项目尚未完成消防报批报建验收等手续。中选方须待该等手续完善后方能使用租赁物业。

  二、资格要求

  参加报名的投资商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较好的商业信誉,依法依规进行管理运营。优先考虑具有与政府机构共建平台经验和运营留学归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经验的企业。

  三、招商条款核心要求

  1、业态:引进留学归国人员创新创业平台类项目。

  2、具体款项及优惠:

  (1)租金:前三年租金按中选方所报的租金标准计算,但不低于60元/平方米/月,租期内第四年开始每两年递增8%。(即若中选方所报前三年租金为60元/平方米/月,则第四年及第五年的租金为64.8元/平方米/月,第六年及第七年的租金为69.984元/平方米/月,以此类推)。

  (2)项目交付条件:租赁房屋按照现状交付,项目装修费用由中选方自行承担,装修标准不低于800元/平米(该标准仅指形成附合物部分的价值),以招商人最终审核为准。

  (3)优惠政策:考虑到装修时间较长、运营成本较高等因素,给予中选方21个月免租期。

  (4)租赁期限:10年,从租赁房屋交付日起算。

  (5)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承担。物业管理可由承租方据市场价格因素自由选择,但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招商人关联物业公司。

  3、中选方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负责办理运营的消防、工商、卫生、税务执照等相关手续。

  4、禁止经营违反中央、省、市规定的会所和只对少人开放的场所,为规范物业运营管理,出租方有权力对物业进行不定期检查。

  5、中选方必须承诺按本公告附件四的版本与湖南梅溪湖国际广场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书。

  四、投资保证金

  1、投资保证金:70万元

  2、投资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4日,要求在2017年8月14日前到达招商人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3、投资保证金缴纳方式:

  户名: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先导区支行

  账号:800088806809019

  4、投资商未按要求缴纳投资保证金的,由招商人初审后做无效申请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资商自行承担。

  未中选投资商的投资保证金在中选候选人公示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中选方的投资保证金自动转换为履约保证金。

  5、有下例情形的,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提交申请文件后撤回申请文件或放弃参选的;

  (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签订租赁合同的;

  (3)在参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损害招商人利益的行为的。

  五、评比办法

  (1)各意向单位自行完成物业踏勘、考察,于2017年8月14日11:00时前至本公告第十条所述联系地址递交投资申请文件,未按时递交的,作无效申请文件处理。所有意向投资商的申请文件在2017年8月14日11:00时同时拆封。

  (2)招商人按照“价高者得”(即以投资商所报的前三年每平方米的月租金标准最高者中选)的原则确认最终的中选单位但其他有效报价的投资商与最高报价的投资商的报价差不超过最高报价的5%的,优先考虑具有与政府机构共建平台经验和运营留学归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经验的企业。中选候选人公示3个工作日,未中选的投资商可在公示期内向招商人提出异议。

  (3)原则上不低于两家投资商进行报价。

  六、招商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招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投资商,请于本公告文件发布当日起的7天内,登陆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官网(www.csmxh.com)下载招商文件。

  2、各投资商自行在招商人官网下载或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

  3、招商文件的电子版本,以招商人官方网站发布为准。

  七、现场勘查

  本次招商无商前会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投资商在递交投资申请文件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意外由投资商自负。

  八、投资申请文件

  1、投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二)

  3、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投资商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资料、经营方案等)。

  6、投资保证金银行凭证(如系委托付款的,应注明投资商名称),银行凭证需注明资金用途,资金用途为麓云广场项目投资保证金)。

  请各投资商按投资申请文件格式做好投资文件后,将投资申请文件进行密封包装。

  九、其他

  1、中选人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20日内至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路81号签订租赁合同。

  2、申请文件有效期为60日,自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日起算。

  十、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路81号(金茂梅溪湖对面)梅溪湖智城数控中心311办公室

  联系方式: 邓耀先 18711170648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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