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湖南明确九类人群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李柯夫 编辑:刘艳芳 2017-09-04 08:20:06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时刻长沙9月2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李柯夫)近日,湖南省发布《湖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明确了九类人员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进一步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创业担保贷款管理。

  《办法》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具有创业愿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九类人群,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其中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这九类群体中,妇女纳入重点支持范围。

  据了解,本次对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对象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扩大了申请范围。高校毕业生范围由以前近两年内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海外留学生扩宽至毕业5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留学回国学生和服务期满5年以内的大学生村官。

  《办法》明确,个人自主创业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合伙创业的按合伙创业人数,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按组织起来就业人数,每人最高10万元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个人自主创业、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期限最长均不超过3年。申请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贷款额度根据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李柯夫

编辑:刘艳芳

本文为湖南湘江新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xjxq.rednet.cn/c/2017/09/04/4414059.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湘江新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