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沙开展2015年、2016年度的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申报时间为11月2日到11月8日17时,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不同方式自行申报,最高可获得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资金。
记者从《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中了解到,在南沙行政区域内注册经营一年以上、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15年、2016年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和首次获得“广州市著名商标”的企业;2015年、2016年各级各类标准制修订的企业等等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可以自行申报资助奖励资金。不同类型企业的申报方式和材料邮寄地址有所不同,市民可登录南沙区政府网站查看相关信息。申报时间从11月2日开始,11月8日17时截止。
记者了解到,南沙还对区内的企业品牌建设进行资助。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区内企业,一次性给予每个商标100万元奖励。首次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每项产品30万元的资助。首次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每个商标30万元资助。(记者 舒霞)
来源:南沙新区报
作者:舒霞
编辑:刘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