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两城一中心”,是江北新区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的主攻方向。对于发展新金融的重要性和积极性,江北新区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强烈而且急切。
高起点高标准 打造新金融集聚区
根据规划,到“十三五”末,江北新区将重点打造以金融资产管理和区域股权交易为引领,以金融科技和保险创新为驱动,具有强大资产管理能力、资本吸纳能力、产融结合能力和创新转化能力的全国一流新金融中心,包括“两中心一基地一试验区”,即资产交易中心、股权交易中心、金融科技产业发展基地和保险创新试验区。
当前,江北新区正全力推进扬子江新金融集聚 区建设,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
在项目引进方面,以工商银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落地为核心,逐步吸引其他大型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公司入驻,形成资产管理同业项目集聚,继而进一步吸引信托、基金、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同链产业集聚。
在园区功能配置方面,打造“两中心一基地一试验区”,实现四线并举;
在产业升级方面,依托南京大学——工商银行金融创新实验室等支撑载体,以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金融科技(Fintech)研发应用为核心,引导金融资源进入先进制造业、智能产业、健康医疗等实体经济领域,逐步推动区域内产业转型升级。
全链条政策体系 助推新金融集聚区建设
为吸引各类金融机构集聚江北新区,全力打造全国一流的新金融中心,南京江北新区出台了《加快建设扬子江新金融集聚区的若干意见》(简称“金融十条”)。“金融十条”的出台,为新区建设具有强大资本吸纳能力、产融结合能力和创新转化能力的新金融集聚区,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根据“金融十条”政策,江北新区将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新金融发展基金,从金融企业落户奖励、办公用房支持、经济贡献奖励,到金融高端人才引进、金融项目创新支持、投资风险补偿都明确了支持政策,形成全链条的扶持政策体系。和南京市最新相关政策同频互动,在全国同类支持金融产业发展的政策中,新区扶持力度国内领先。对新引进的金融企业法人总部一般可申请最高50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金融机构办公用房最高可获3000万元的补助,并以其对地方经济贡献为基数,最高按80%给予五年奖励。
通过“金融十条”助力新区政策体系化发展壮大,和新区支持创新创业、支持服贸产业发展、支持顶尖人才引进等政策形成联动机制,打好政策组合拳。
在新兴金融业态方面,江北新区扶持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类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以及各类非银新金融业态机构,一般可申请最高15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
对创新型金融机构,例如围绕数字金融设立的创新实验室、创新研究院、新金融众创空间及隶属于大型金融机构总部且独立运作的全国性产品研发中心,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创新性网络金融机构、电商机构、互联网中心等,一般可申请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
对新引进的在新区自行购置办公用房的金融业机构,按购房房价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3000万元,获得补贴的办公用房10年内不得对外租售。
对新引进的在新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金融业机构,根据实际租赁办公面积,五年内每年最高给予实际租金50%的补助,五年累计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
对在新区申请购地建设本部自用办公用房的新引进金融业机构,按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缴交地价款后,最高按照所缴地价款的30%给予建设奖励金。
此外对新引进的金融业机构,按其产生地方经济贡献起的五年内,以其对新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为基数,最高按80%的额度给予奖励。对注册在江北新区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新区内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合伙人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最高可获得项目投资额70%的应纳税所得额抵扣。对金融业机构投资于新区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按不超过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投资的金融业机构年度累计奖励最高500万元。对金融业企业投资并引进落户新区重点支持发展产业的项目,给予管理人团队累计实际投资该项目金额2%的产业项目引进奖励,单个管理人团队因单个项目引进和投资获得奖励不超500万元。
在全链条的扶持政策体系的吸引下,2017年以来,江北新区先后引进了工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供销金融、深创投等金融机构,吸引华泰证券产业基金、红土智能创投基金等70多只基金落户新区,认缴规模超1200亿元。
到2018年末,江北新区力争集聚各类金融企业500家,集聚各类金融资本规模超2800亿元,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企业达80家。力争到“十三五”末,新区金融产业规模效益显著提升,集聚各类金融企业1000家以上,集聚各类金融资本规模超过1万亿元;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企业100家。
来源:江北新区官微
编辑:刘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