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新区正式出台了《关于支持金融科技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对金融科技领域单位和个人注册落户、载体建设、企业融资、人才引进、研发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奖励。
红网时刻4月24日讯(通讯员 王娟娟 张璋)4月24日,记者从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获悉,新区正式出台了《关于支持金融科技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对金融科技领域单位和个人注册落户、载体建设、企业融资、人才引进、研发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奖励,进一步推动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提升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能力,加快湖南金融中心建设。
《意见》的适用范围为商事登记在北至北二环线,南至潇湘嘴,东至湘江,西至银杉路,6.8平方公里的湖南金融中心全域。适用对象为金融科技领域的企业法人(以下简称金融科技企业)、研究机构、行业组织、楼宇载体,以及为推进金融科技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其中,金融科技企业是指依法依规从事金融领域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技术、分布式技术、安全技术等底层技术研发和应用的企业。
为鼓励市场主体在湖南金融中心投资建设金融科技孵化器、加速器、创客空间等专业载体,经市级及以上单位(部门)同意挂牌且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入驻金融科技企业20家以上的专业载体,按其装修投资的50%,每个载体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装修补贴。同时,金融科技企业租赁湖南金融中心办公用房自用的,第一年给予全额租金补贴,第二年给予50%租金补贴,第三年给予20%租金补贴。购买自用的,按16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意见》明确设立金融科技政府专项引导基金,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发展壮大;设立金融科技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金融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每个项目的风险补偿金不超过200万元,每个金融机构年度获得风险补偿金不超过500万元。在人才奖励方面,实施大学生实习补贴,本科生1000元/人/月、硕士生1500元/人/月、博士生2000元/人/月;实施高端人才奖励计划、上市公司高管奖励计划、人才集中招聘计划。为鼓励金融科技领域单位和人才创新研发,设立金融科技推进奖,分单位和个人,其中单位设置2名,每名奖金100万元;落户湖南金融中心的有关金融科技的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产业联盟等研究机构,将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经湖南湘江新区事先认可并列入年度计划的金融科技活动按要求实施全额补贴,每家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王娟娟 张璋
编辑: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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