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8日讯 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已于近日印发。《通知》指出,非居民用气价格在现行价格基础上下调0.40元/立方米。据悉,长沙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采暖季价格为3.28元/立方米,疫情防控期间价格为2.88元/立方米,下调0.4元/立方米。
《通知》明确,从2月22日开始,非居民用天然气提前执行淡季价格政策,终端销售价格较现行采暖季价格整体下降0.40元/立方米。湖南省非居民用气量中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管制气量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下降21%,其基准门站价格较国家规定价格1.82元/立方米下降1%;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气量在原购销合同基础上下降21%,原购销合同上涨幅度超过21%的部分(最高上限涨幅45%),降费成本由城市燃气企业承担。鼓励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形势与下游用气企业充分协商沟通,进一步降低价格水平。
措施有效期至6月30日截止。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缴清。
■记者 卜岚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卜岚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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