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印发了《关于支持湖南金融中心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自4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红网时刻4月13日讯(记者 卢杨屾)今日,记者从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获悉,为进一步优化金融业发展政策环境,引导金融机构聚集发展,加快湖南金融中心建设,新区印发了《关于支持湖南金融中心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后简称《措施》)。《措施》自2020年4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政策有效期内入驻的企业,其落户奖励、办公奖励和经营奖励的奖励年限不受政策到期影响。
《措施》适用对象为商事登记和实际经营办公在湖南金融中心6.8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东至湘江西岸,西临银杉路,南抵潇湘北路与溁银路交汇处,北至北二环),独立核算并为新区和岳麓区财力作出贡献的金融机构总部、金融分支机构、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配套服务机构,对金融行业协会不作财力贡献要求。
《措施》将大力支持金融机构总部落户湖南金融中心,明确给予落户奖励、办公奖励、经营奖励、能级奖励、创新奖励与人才支持。 其中,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审批设立的金融机构总部,在湖南金融中心注册之日起2年内实缴注册资本在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按实际到位资金的3%给予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措施》增加经营奖励,《措施》鼓励发展金融分支机构,支持金融分支机构(一级分支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落户金融中心,给予落户奖励(仅适用一级分支机构)、办公奖励和经营奖励。在规范发展地方金融机构和配套服务机构方面,鼓励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配套服务机构规范发展,给予落户奖励、办公奖励和经营奖励。
此外,《措施》指出了湖南金融中心提升金融服务优化金融生态若干措施。以金融政务超市为依托,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守法诚信的金融机构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对入驻湖南金融中心的机构,新区在投融资合作、业务拓展、改革创新、金融牌照申请等方面予以支持,为其争取国家、省市支持政策提供便利。在政策法规允许前提下,新区为入驻机构高管购买自用住房、安排子女就近入学以及申报国家、省市和新区人才奖励提供优质服务。支持在湖南金融中心举办有影响力的专业金融论坛、会议等活动,推动行业交流与合作,对经新区管委会同意举办的活动,每家机构每年给予活动费用50%且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
截至4月初,湖南金融中心已引进金融机构和企业357家,其中金融机构54家、金融科技企业42家、专业服务机构19家、投资基金242家,形成了持牌金融+金融科技+基金小镇+专业服务四柱支撑的产业格局,科技普惠的品牌影响也在不断加大。业内人士认为,相比三年前的政策,新《措施》加大了金融机构总部的支持力度,有利于金融生态的打造和业务扩大;加大租金补贴力度,让金融机构有了更多自主选择;增加了经营奖励,增加了企业的积极性,从而促进湖南金融中心的高质量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卢杨屾
编辑: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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