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8月7日讯(记者 李璐 实习生 孟芷如)日前,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从规范园区环境准入管理、加强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园区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等六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明确各部门责任。
《通知》涉及的产业园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集聚区等各类产业园区。
《通知》中指出,要科学制定园区规划,依法开展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并分类实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规范园区环境准入管理;要加强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督促企业强化废水、废弃、固废处理;要强化园区监测监控、监督执法,加强园区环境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公开;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加强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要开展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推行园区环境第三方治理,加强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各级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各自职责,完善园区考评体系、严肃责任追究,同时,也要加强对园区的政策支持和帮扶,强化园区环境管理保障措施。
此外,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将于每年4月底前组织开展园区上一年度环境状况与管理情况评估并发布评估报告。从2020年起,逐步推行园区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建立园区环境诚信档案,并强化成果应用。
同时,对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违法违规审批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园区环境管理混乱、生态环境事件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园区环境质量严重恶化、生态严重破坏的,将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
来源:红网
作者:李璐 孟芷如
编辑:刘艳芳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
本文链接:https://hnxjxq.rednet.cn/content/2020/08/10/81106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