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月9日讯(记者 刘玉先)每年安排资金5.5亿元,连续支持三年,由大学科技城推进委员会统筹用于重大平台、重大项目和重大产业建设……
近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加快推进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简称大学科技城)发展,建设全国“最美大学城、领先科技城、一流创业城”,打造湖南创新新高地、中部崛起新引擎。
给予国家级创新平台不低于1000万元资金支持
如何打造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核心区?《意见》明确,将大学科技城作为承担我省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工作的主要承载体,在产教融合制度和模式创新上形成引领和示范效应,支持大学科技城建设粤港澳科创园、台湾青创基地,打造科创资源集聚区、创新创业引领区,以大学科技城为依托推进长沙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支持企业加大自主创新、自主研发投入,对研发投入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评定标准以上的科技企业,可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同时,鼓励和支持湖南本地高校科研成果就近、就地转化,对高技术项目和企业给予特殊政策支持,对设立的大学科技园给予场租、运营等方面的补贴。
支持大学科技城推荐自主创新产品申报两型产品认定,并优先纳入政府采购两型产品目录。鼓励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投资的重点工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大学科技城内科研机构、企业的技术和产品。
《意见》提出,对通过国家认定或评估的国家级创新平台,省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每个不低于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国家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特别重大的平台建设,一事一议、综合施策、重点支持。
此外,将强化财税金融保障。每年安排资金5.5亿元,连续支持三年,由大学科技城推进委员会统筹用于重大平台、重大项目和重大产业建设,并积极争取国家部委在专项资金以及平台方面给予支持。每年新增的政府债券优先支持大学科技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设立岳麓山科创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大学科技城科技创新项目,支持科研成果拓展应用市场。支持大学科技城根据实际情况探索科技金融手段和模式创新,设立医工交叉基金或其它特色基金。
开辟外籍科技人才绿色服务通道,配建“人才公寓”“院士小镇”
《意见》提出,对大学科技城内高校及企业高端紧缺人才,由长沙市给予适当补助,大学科技城内企业为引进高端紧缺人才支付的职工福利费等,可按税法规定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实施“百万校友资智回湘襄湘”工程,开辟外籍科技人才绿色服务通道,支持长沙市出台具体办法,激励到大学科技城创新创业或为大科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大学校友会和优质校友,支持长沙市及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主体单位配建“人才公寓”“院士小镇”或发放租房补贴。
同时,力争将大学科技城纳入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协同区,在大学科技城区域内优先适用在全国推广的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政策。
鼓励发改等部门进一步将相关审批权限下放至湘江新区
《意见》明确,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委托或下放的权限外,委托授权湘江新区行使大学科技城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核准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权限;对不得委托或下放的权限,进一步优化核准审批程序。
鼓励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工业和信息化、税务、市场监管、广电等省直相关部门进一步将相关审批权限下放至湘江新区。对须上报国家部委、省直部门审批事项及其他涉及大学科技城发展建设的重大事项,开辟“一事一议”绿色服务通道给予支持解决。
同时,加快办理大学科技城省级以上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用地计划指标由省、长沙市和湘江新区联供保障,不足部分由省保障。支持大学科技城国土空间规划研究成果纳入长沙市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支持大学科技城探索创新土地出让和开发建设模式,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土地资源,支持高校利用存量物业兴办各类双创服务平台,按照“一校一园”模式支持高校在大学科技城建设研发与产业基地。对大学科技城科技创新重点项目用地,经认定后可采取差别化地价供应政策。
来源:红网
作者:刘玉先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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