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9月5日讯(记者 刘志雄 通讯员 张冬)近日,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联动区申建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申报条件、建设内容、申报材料、申报程序和组织保障等6个方面的内容,标志着湖南自贸试验区协同联动区建设工作全面启动。
《通知》指出,湖南将坚持因地制宜、布局合理、风险可控的原则,支持省级以上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经济功能区与湖南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开展协同联动,用两至三年的时间,分批建设协同联动区,打造全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通知》明确了如何扎实推进协同联动区建设,进一步发挥湖南自贸试验区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一是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力求在政府职能转变、投资贸易便利、金融创新服务等领域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并取得实效;
二是协同开展制度创新,支持协同联动区与湖南自贸试验区片区在科技、金融、贸易、产业等方面开展多维度合作,携手探索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制度创新成果,并享受湖南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同等奖励政策;
三是加强重点产业融合,支持协同联动区与湖南自贸试验区片区围绕供应链、产业链、创新链、服务链加强上下游联动,建立“总部+基地”“龙头+配套”的产业联动发展模式;
四是构建招商合作机制,鼓励和支持湖南自贸试验区片区与协同联动区整合双方有效资源,建立招商信息共享机制,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开展集群招商、联合招商、配套招商、产业链互补招商。
来源:红网
作者:刘志雄 张冬
编辑: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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