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5月5日讯(通讯员 王娟娟)记者今日从湘江新区纪工委获悉,湖南湘江新区已印发《激励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16种具体可容错的情形,从制度层面为改革创新者“撑腰”,为新区高质量发展护航,这对于新区营造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敢作敢为、勇于担当,护航“产业项目建设年”“营商环境优化年”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何为容错?什么样的错误能容可免?《实施办法》中指出,“容错纠错,是指当事人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中出现偏差失误,未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且符合本实施办法规定情形,有关党组织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相关部门对其不作负面评价,免除其相关责任或对其从轻减轻处分(处理),督促其纠错纠偏,保护其担当作为和锐意改革创新精神的一种工作机制。”新区纪工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实施办法》契合新区改革发展实际,顺应新形势和新要求,既融入了中央有关文件的最新精神,又突出体现了新区特色,旨在鼓励一大批敢闯敢试、负责担当的党员干部激流勇进,开拓进取,为新区加快推进“一体两翼三个走在前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记者了解到,在容错机制上,《实施办法》最大限度细化了具体情形,明确了16种具体可容错的情形,涵盖了干部工作中的方方面面;4种不予容错的情形,也为干部们划清了工作红线。《实施办法》回答了哪些是违纪、哪些可以容错,具体怎么申请、怎么认定等问题,最大限度做到简便、可操作。在性质认定上,《实施办法》明确了看问题性质、工作依据、主观动机、决策过程和纠错态度的“五看”方法,作为“三个区分开来”的方法补充;在具体实施中,明确了申请、受理、核查、认定和反馈五个具体环节和程序。可以说《实施办法》最大限度贴近了新区实际,针对性较强,把提前谋划布局前沿产业或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与新区密切相关的内容,以及因提高效率进行容缺受理、容缺预审等情形,积极纳入了容错纠错的范畴。
出了错之后怎么纠正?《实施办法》中明确了坚持容错与纠错并行,注重及时纠错纠偏。要求当事人应主动查找工作失误环节,剖析问题根源,明确对策措施、及时纠错整改。对涉及容错纠错问题的单位党组织,要求其坚持立行立改,尽力消除影响,避免损失扩大,并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对共性问题,要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对纠错纠偏不认真、不及时、不到位的人员,严肃追责。
此次发布的《实施办法》是继《湖南湘江新区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湖南湘江新区廉政风险防控:模式、特色和成效》一书后,新区纪工委(监察室)为更好地服务新区改革发展大局、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和激励干事创业协同共赢的又一大举措。
来源:红网
作者:王娟娟
编辑:刘艳芳
本文为湖南湘江新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xjxq.rednet.cn/content/2019/05/05/54075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