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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新版《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这些地方有调整

来源:红网 作者:戴 丹 通讯员 张小林 编辑:李雅婷 2022-12-30 18:31:09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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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12月30日讯(记者 戴丹 通讯员 张小林)新修订的《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已于日前通过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由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据修订后的《办法》,今后居民房屋的排水系统如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其他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形,均可应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

保障广大业主的居住安全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房屋的“养老金”,《办法》自2013年实施以来,为解决长沙市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保障广大业主的居住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上位法的调整和现实情况的变化,现行《办法》的有些规范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不动产制度改革后归集节点的调整问题、业主意愿不强造成使用难的问题、部分小区维修资金使用完后的续筹问题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修订版的《办法》由长沙市司法局负责组织起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具体起草。经过多方调研、组织论证、广泛听取民意,最终形成了《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决定(送审稿)》,并经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提高维修资金首期交存率

《办法》第三条增加“所有权人决策”作为物业维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同时,根据《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办法》第六条将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时间由“办理入住手续前”修改为“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前或者竣工验收备案前”。有利于提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首期交存率,也更具操作性。

明确了两种资金续交方式

新修订的《办法》明确了“一次性交存”和“随物业管理费逐月交存”两种续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方式。同时,对业主参与和通过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相关事项的表决比例进行了修改:由以前“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修改为“双三分之二”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双过半”业主同意,有利于形成共同决定。

增加了应急维修类型和公告环节

《办法》第二十三条新增排水系统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其他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形,作为应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形。

根据广大业主意见,《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在应急使用物业维修资金过程中,增加了事中公告环节,保障业主知情权。

附:新版《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来源:红网

作者:戴 丹 通讯员 张小林

编辑:李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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